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同意福建省售電側改革試點的復函》,正式批復《福建省售電側改革試點方案》。9月6日,福建能源監管辦積極行動,就貫徹落實《關于同意福建省售電側改革試點的復函》,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對試點相關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推進該省售電側改革試點實施工作。辦領導及各處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
會議強調,要根據批復要求和職責分工,充分發揮專業優勢,主動服務改革發展大局,積極配合省發改委推動售電側改革試點實施工作,重點做好以下六個方面工作:一要及時向全省有關電力企業、用戶轉發國家批復的文件,并結合福建省實際,提出貫徹實施意見;二要積極組織開展有關宣貫、培訓和輔導等工作,抓緊開展售電側改革試點相關課題研究;三要抓緊制定相關市場監管辦法,牽頭做好售電側市場規則制訂;四要著力培育售電市場主體,對有意愿參與電力體制改革、開展售電服務的企業進行摸底調查,推動成立若干符合條件的售電業務零售商;五要加強證后管理,研究適應電力體制改革新形勢的供電類電力業務許可證及營業區管理辦法,對市場秩序和交易行為、市場主體準入等實施監管;六要認真研究探索輔助服務市場化交易,建立輔助服務分擔共享新機制,力爭在輔助服務市場建設方面有所突破。
會議提出,試點工作要始終堅持和把握好四個基本原則:一要堅持試點先行,以點帶面;二要堅持穩妥推進,確保電力安全;三要堅持利益平衡,確保多方共贏;四要堅持加強和創新監管,確保電網無歧視公平開放。會議要求,要把推進福建省售電側改革試點工作作為當前能源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舉全辦之力推進試點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切實在推動福建電改試點工作實現實質性突破上發揮更大作用。